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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七 秦纪二(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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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卷七 秦纪二(三) (第1/3页)

扬子法言曰:或问:“蒙恬忠而被诛,忠奚可为也?”曰:“壍山,堙谷,起临洮,击辽水,力不足而尸有余,忠不足相也。”

    臣光曰:始皇方毒天下而蒙恬为之使,恬不仁可知矣。然恬明于为人臣之义,虽无罪见诛,能守死不贰,斯亦足称也。

    二世皇帝元年(壬辰、前二〇九年)

    冬,十月,戊寅,大赦。

    春,二世东行郡县,李斯从;到碣石,并海,南至会稽;而尽刻始皇所立刻石,旁着大臣从者名,以章先帝成功盛德而还。

    夏,四月,二世至咸阳,谓赵高曰:“夫人生居世间也,譬犹骋六骥过决隙也。吾旣已临天下矣,欲悉耳目之所好,穷心志之所乐,以终吾年寿,可乎?”高曰:“此贤主之所能行而昏乱主之所禁也。虽然,有所未可,臣请言之:夫沙丘之谋,诸公子及大臣皆疑焉;而诸公子尽帝兄,大臣又先帝之所置也。今陛下初立,此其属意怏怏皆不服,恐为变;臣战战栗栗,唯恐不终,陛下安得为此乐乎!”二世曰:“为之柰何?”赵高曰:“陛下严法而刻刑,令有罪者相坐,诛灭大臣及宗室;然后收举遗民,贫者富之,贱者贵之。尽除先帝之故臣,更置陛下之所亲信者,此则阴德归陛下,害除而奸谋塞,羣臣莫不被润泽,蒙厚德,陛下则高枕肆志宠乐矣。计莫出于此!”二世然之。乃更为法律,务益刻深,大臣、诸公子有罪,辄下高鞠治之。于是公子十二人僇死咸阳市,十公主矺死于杜,财物入于县官,相连逮者不可胜数。

    公子将闾昆弟三人囚于内宫,议其罪独后。二世使使令将闾曰:“公子不臣,罪当死!吏致法焉。”将闾曰:“阙廷之礼,吾未尝敢不从宾赞也,廊庙之位,吾未尝敢失节也;受命应对,吾未尝敢失辞也;何谓不臣?愿闻罪而死!”使者曰:“臣不得与谋,奉书从事!”将闾乃仰天大呼“天”者三,曰:“吾无罪!”昆弟三人皆流涕,拔剑自杀。宗室振恐。公子高欲奔,恐收族,乃上书曰:“先帝无恙时,臣入门赐食,出则乘舆,御府之衣,臣得赐之,中廐之宝马,臣得赐之。臣当从死而不能,为人子不孝,为人臣不忠。不孝不忠者,无名以立于世,臣请从死,愿葬骊山之足。唯上幸哀怜之!”书上,二世大说,召赵高而示之,曰:“此可谓急乎?”赵高曰:“人臣当忧死不暇,何变之得谋!”二世可其书,赐钱十万以葬。

    复作阿房宫。尽征材士五万人为屯卫咸阳,令敎射。狗马禽兽当食者多,度不足,下调郡县,转输菽粟、刍稾。皆令自赍粮食;咸阳三百里内不得食其谷。

    秋,七月,阳城人陈胜、阳夏人吴广起兵于蕲。是时,发闾左戍渔阳,九百人屯大泽乡,陈胜、吴广皆为屯长。会天大雨,道不通,度已失期;失期,法皆斩。陈胜、吴广因天下之愁怨,乃杀将尉,召令徒属曰;“公等皆失期当斩;假令毋斩,而戍死者固什六七。且壮士不死则已,死则举大名耳!王、侯、将、相宁有种乎!”众皆从之。乃诈称公子扶苏、项燕,为坛而盟,称大楚;陈胜自立为将军,吴广为都尉。攻大泽乡,拔之;收而攻蕲,蕲下。乃令符离人葛婴将兵徇蕲以东;攻铚、酇、苦、柘、谯,皆下之。行收兵;比至陈,车六七百乘,骑千余,卒数万人。攻陈,陈守、尉皆不在,独守丞与战谯门中,不胜;守丞死,陈胜乃入据陈。

    初,大梁人张耳、陈余相与为刎颈交。秦灭魏,闻二人魏之名士,重赏购求之。张耳、陈余乃变名姓,俱之陈,为里监门以自食。里吏尝以过笞陈余,陈余欲起,张耳蹑之,使受笞。吏去,张耳乃引陈余之桑下,数之曰:“始吾与公言何如?今见小辱而欲死一吏乎!”陈余谢之。陈涉旣入陈,张耳、陈余诣门上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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